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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营商法律环境考察全纪实 | 走出去·老挝篇(一)

SUNHOLD 申浩律师事务所
2024-08-25


导言

“2019年9月23日,申浩外事委员会七名律师顺利抵达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河内。此次由申浩外事委员会七名律师组成的“一带一路东南亚法律营商环境与投资风险考察团”,将重点考察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的投资环境。

世界需要中国,中国也需要世界,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法律服务。中国律师“走出去”,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在海外的机构、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申浩律师深处中国国际化开放的前沿,理应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也是历史赋予的机遇和责任。

——田庭峰律师


老挝-万象 Day 1



一、转场老挝


2019年9月26日,申浩团队顺利抵达本次“一带一路”营商法律环境考察的第二站——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首都万象。


将老挝作为本次考察的第二站,是由于近年来,随着中老两国经济快速发展,双方经贸合作成绩显著,中资企业对老挝投资迈出可喜步伐,一批有实力的中资企业进入老挝市场,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投资方式呈现多样化。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流量12.20亿美元,累计对老挝直接投资存量为66.55亿美元。要投资领域包括矿产、水电、农林、房地产、园区开发和酒店业等。老挝矿产资源丰富,属中国三江成矿带延伸部分,金、银、铜、铁、钾盐、铝土、铅、锌等矿藏储量可观;水电资源充沛,湄公河水能蕴藏量60%以上在老挝境内,全国200公里以上河流20余条,有60多个水能丰富的水电站建站点;土地资源丰厚,日照时间长,雨水充足,农业开发条件较好


随着中老政治、经济关系的全面发展,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和个人将进入老挝市场,中老经贸合作将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因而本次申浩一行赴老挝考察,将重点考察当地适合开展投资的行业与投资环境、进行投资合作的商务成本是否具有竞争力、当地规范外国投资合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在老挝开展投资合作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二、毗邻泰国的佛教圣地


老挝作为中南半岛北部唯一的内陆国家,北邻中国,南接柬埔寨,东接越南,西北达缅甸,西南毗邻泰国。



万象市为老挝首都,是历史古城和佛教圣地,也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中寮万象平原南端湄公河左岸,隔河与泰国相望。每到枯水季节,湄公河的大半个河床浅滩显露出来,人们甚至可以涉水走到泰国,因而当地商品一定程度上受到邻国泰国的影响老挝公民容易接受泰国产品,而中国产品要进入老挝开展市场,必须了解泰国同类产品的质量、性能、包装等,尤其在商品包装的文字方面,以及在稳定供货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有竞争性,同时注意商品要适应老挝炎热的气候。


三、随处可见的中国元素

2019年正是中老旅游年,此次申浩一行七人刚刚抵达万象,便观察到街边宣传海报、标语、超市商品等随处可见的中国元素:

作为中国的好邻居,截至2017年,中国已成为老挝第一大外资来源国、第一大援助国、第二大贸易伙伴;2018年,中国已成为老挝第一大出口市场;2019年1月至7月,中老贸易平稳增长,双边贸易额增幅在东盟国家中排名第三。


而老挝的首颗卫星——“老挝一号”是中国航天第一次在东盟地区实现“整星出口”;中老铁路北起中国云南省玉溪市,南至老挝首都万象,是第一个以中方为主投资建设并运营,与中国铁路网直通的境外铁路项目,通车后,中老铁路将成为老挝国内最长的铁路。两国经贸往来紧密,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万象街头巷尾随处可见中国元素了。


“一带一路”投资指南老挝篇(一)


老挝对外经贸关系


【中老双边贸易】


  • 21世纪以来中老贸易保持稳步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2017年中老双边贸易额为30.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增幅在东盟国家中位居第二。


2012年—2017年中老双边贸易统计(单位:亿美元)


【中国对老投资】


  •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近年来,中资企业对老挝投资热情不断升温中国在老挝的重要投资项目涉及经济合作区、铁路、电网、水电站、房地产和通信卫星等多个领域。


  • 根据老挝计划与投资部的年度报告,2016年中国超越了越南,成为在老挝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国,中国在老挝的投资额从2015年的8890万美元飙升至10亿美元以上


  • 截至2017年底,中国投资者在老挝投资有约771个项目,投资总额为74.3亿美元,主要投资领域有:矿产项目102个,投资额27.7亿美元;电力项目11个,投资额10.8亿美元;农业项目188个,投资额6.1亿美元;工业和手工业项目193个,投资额约5亿美元。其中557个项目为100%中国独资,214个项目为中老合资


  •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我国对老挝直接投资流量达12.20亿美元,截至2017年末,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存量66.55亿美元。


【承包劳务】


  •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国企业在老挝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59份,新签合同额52.1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2.29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6728人,年末在老挝劳务人员19787人。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包括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中老铁路磨丁至万象项目;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老挝南纳恩输变电项目等。


  •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国在承包工程项下对老挝派出劳务人数超过1.5万人,同比增长82.4%,在东盟国家中位居第一,在亚洲国家中位居第二。


  • 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包括: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承建老挝南俄4(Nam Ngum4)水电站;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中老铁路;中国电建集团承建南马江梯级水电站工程EPC合同等。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包括中国重机公司承建的南俄4水电站项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老挝琅勃拉邦海螺水泥项目;中国水利水电十局与中电建十五局联营体承建的老挝东萨宏水电站项目;中国电建成都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EPC方式总承包老挝南普水电站项目;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EPC方式总承包老挝Nam Dik一期水电站项目等。



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老挝所有经济实体享有经营对外经济贸易的同等权利,除少数商品受禁止和许可证限制外,其余商品均可进出口



  • 【贸易主管部门】

    老挝贸易主管部门为老挝工业与贸易部(下设省市工业与贸易厅、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订、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发展与各国、地区及世界的经济贸易联系与合作,管理进出口、边贸及过境贸易,管理市场、商品及价格,对商会或经济咨询机构进行指导以及企业与产品原产地证明管理等。


  • 禁止进口的商品主要包括5类:

  • 枪支、弹药、战争用武器及车辆;

  • 鸦片、大麻;

  • 险性杀虫剂;

  • 不良性游戏;

  • 淫秽刊物等。


  • 禁止出口的商品主要包括9类:

  • 枪支、弹药、战争用武器及车辆;

  • 鸦片、大麻;

  • 法律禁止出口的动物及其制品;

  • 原木、锯材、自然林出产的沉香木;

  • 自然采摘的石斛花和龙血树;

  • 藤条

  • 硝石;

  • 古董、佛像、古代圣物等


  • 【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活动物、鱼、水生物;食用肉及其制品;制品;稻谷、大米;食用粮食、蔬菜及其制品;饮料、酒、醋;养殖饲料;水泥及其制品;燃油;天然气;损害臭氧层化学物品及其制品;生物化学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化肥;部分化妆品;杀虫剂、毒鼠药、细菌;材;原木及树苗;书籍、课本;未加工宝石;银块、金条;钢材;车辆及其配件(自行车及手扶犁田机除外);游戏机;爆炸物等25类商品进口需许可证


  • 【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活动物(含鱼及水生物);稻谷、大米;胶、树脂、林产品;矿产品;木材及其制品;未加工宝石;金条、银块等7类商品出口需许可证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 【关税制度】

    老挝政府于1994年12月颁布实施《统一制度和进口关税商品目录条令》,2005年5月颁布实施《关税法》,2001年10月颁布实施《商品进出口管理法令》等法律法规,对海关管理作了系列规定。其中《关税法》对进出口商品限制、禁止种类、报关、纳税、仓储、提货、出关、关税文件管理及报关复核等作了相关规定。


  • 【关税税率】

    老挝关税分自主关税、协定关税、优惠关税、减让关税和零关税等5种不同的税率。具体商品关税税率详情可参看《统一制度和进口关税商品目录条令》及有关关税调整通知等文件。


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规定


【老挝投资主管部门】:老挝工贸部、计划投资部分别负责外国投资中的一般投资、特许经营投资和经济特区投资。


【投资行业规定】


除危及国家稳定,严重影响环境、人民身体健康和民族文化的行业和领域外,老挝政府鼓励外国公司及个人对各行业各领域投资并出台了《老挝鼓励外国投资法》。

老挝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在2016年11月的国民议会上颁布了新修订的《投资促进法》。修改后的法案共有12部分,109个条款。新的法规旨在为投资者扩大特许权范围,最大限度刺激老挝的投资效益

矿产、水电行业为外资在老挝主要投资领域。资金来源地主要为周边国家。中国、越南、泰国分别为老挝前三大投资国。


禁止投资行业

  • (1)各种武器的生产和销售;

  • (2)各种毒品的种植、加工及销售

  • (3)兴奋剂的生产及销售(由卫生部专门规定)

  • (4)生产及销售腐蚀、破坏良好民族风俗习惯的文化用品;

  • (5)生产及销售对人类和环境有危害的化学品和工业废料;

  • (6)色情服务;

  • (7)为外国人提供导游


政府专控行业


  • (1)石油;(2)能源;(3)自来水;(4)邮电和交通;(5)原木及木材制品;(6)矿藏及矿产;(7)化学品;(8)粮食;(9)药品;(10)食用酒;(11)烟草;(12)建材;(13)交通工具;(14)文化制品;(15)贵重金属;(16)教育。


【专为老挝公民保留的职业】

  • (1)工业手工业部门:制陶;金、银、铜及其制品的打制;手工织布和编纺刺绣;工厂的织布、缝纫工作;竹篾、藤凉席的制作;佛像、木雕制作;玩具的制作;棉或木棉服装和被褥的制作;铁匠;电焊工。

  • (2)金融部门:金、银、铜及其有价物品的销售。

  • (3)商业部门:流动和固定零售;成品油零售。

  • (4)财政部门:财务监督或提供财务服务工作。

  • (5)教育部门:为外国人教授老挝语。

  • (6)文化部门:老挝传统乐器制作;手工字母排版;各种广告牌的设计和制作;各种场所的装修。

  • (7)旅游部门:导游和导游的分配。

  • 8)交通、运输、邮电和建设部门:各种运输车辆的驾驶;建筑行业的各种载重车(推土机、自卸车等)的驾驶;铲土机、平地机、打夯机、挖土机的操作;各种信件、报纸、文件的发送;密码工作;汽车美容。

  • (9)劳动和社会服务部门:普通工人、清洁工、保安;为外国人提供家政服务;美容、烫发和理发;文书和秘书工作。

  • (10)食品部门:米线制品的生产。


老挝对国产水泥、钢筋、洗洁净、PVC管、镀锌瓦、水泥瓦实行保护政策


【投资方式的规定】


  • 外国投资者可以按照“协议联合经营”、与老挝投资者成立“混合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等3种方式到老挝投资。

  • “协议联合经营”是指老挝投资法人与外方在不成立新法人的基础上联合经营。

  • “混合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和老挝投资者依照老挝法律成立、注册并共同经营、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外国投资者所持股份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

  • “外国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独立在老挝成立的企业,形式可以是新法人或者分公司。


BOT方式


  • 老挝开展BOT的行业主要有水电、矿产、地产等,特许经营年限水电行业一般为25年,矿产业为30年。


  • 在老挝开展BOT的外资企业主要来自中国、越南、泰国。中资企业在老挝建成的以BOT形式开发的水电站有南立1-2水电站(装机10万千瓦)和南俄5水电站(装机12万千瓦),由中国电建投资建设的南欧江一期水电站项目已于2016年底投入商业运营,这是中资企业第一个全干流开发的水电站项目。


对外国投资的优惠


优惠政策框架


  • 老挝对外国投资给予税收、制度、措施、提供信息服务及便利方面的优惠政策。


    行业鼓励政策


老挝鼓励外国投资的行业:
  • 出口商品生产;

  • 农林、农林加工和手工业;

  • 加工、使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研究科学和发展、生态环境和生物保护;

  • 人力资源开发、劳动者素质提高、医疗保健;

  • 基础设施建设;

  • 重要工业用原料及设备生产;

  • 旅游及过境服务。


地区鼓励政策


老挝吸引外资较多的省(市)有万象市、万象省、甘蒙省、沙湾拿吉省等,琅勃拉邦省、乌多姆赛省、华潘省、波利坎赛省、沙拉湾省、阿速坡省、占巴色省等也有较大潜力吸引外资,主要引资行业有农业、农产品加工、贸易、能源、矿产、旅游业等

老挝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投资优惠政策:

  • 一类地区,没有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7年利润税,7年后按10%征收利润税;

  • 二类地区,指有部分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5年利润税,之后3年按7.5%征收利润税,再之后按15%征收利润税

  • 三类地区,指有经济基础设施的山区、高原和平原,免征2年利润税,之后2年按10%征收利润税,再之后按20%征收利润税。免征利润税时间按企业开始投资经营之日起算;如果是林木种植项目,从企业获得利润之日起算


此外,企业还可以获得如下4项优惠:

  • 在免征或减征利润税期间,企业还可以获得免征最低税的优惠;

  • 利润用于拓展获批业务者,将获得免征年度利润税;

  • 对直接用于生产车辆配件、设备,老挝国内没有或不足的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的半成品等进口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赋税;

  • 口产品免征关税。


对用来进口替代的加工或组装的进口原料及半成品可以获得减征关税和赋税的优惠;经济特区、工业区、边境贸易区以及某些特殊经济区等按照各区的专门法律法规执行。
 

中国企业到老挝开展投资合作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投资方面


【客观评估投资环境】

  • 老挝的法律、法规基本齐备,但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需注意法律风险。老挝社会总体稳定,少有暴力、恐怖事件,但有针对外国投资企业的偷盗、抢劫案件发生,需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 老挝人口少、市场小,难以规模化生产制造,大部分物资靠进口,成本相对较高,投资经营中需注意成本调查、核算老挝基础建设条件欠佳,工业较难配套,物流成本较高,运输时间长,煤炭严重缺乏,水电虽丰富,但电网建设跟不上,全国仍有1/6的村不通电。老挝劳动力不足,且素质和技能有待提升,当地雇员一般不愿加班加点,赶时间、工期的项目执行难度较大。


【适应法律环境的复杂性】

  • 近年来随着老挝对外开放力度加大,各种法律都在修改完善之中,需不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和修订,可聘用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中的资深法律专家作为法律顾问,也可随时登门或电话咨询和请教。


  • 还需特别注意两点:①在同老挝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中,老方承诺的优惠政策应有法律作依据,否则在执行中仍可能会出现争议;②老挝计划投资部为老方外商投资的统一受理窗口部门,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内部程序多、时间长的问题,因此需要有耐心并保持沟通,及时提供补充资料和解答有关问题。


【全面客观了解老挝的优惠政策】

  • 老挝政府公布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贡献的企业有不同的标准,要全面、客观了解优惠政策申报条件、时限等,做好科研调查,规避政策风险。

  • 进入经济特区、工业园区的投资企业,虽然可享受保税、免税的政策,但企业要自行解决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需要统筹评估利弊关系。


贸易方面


【贸易管理规定】


  • 老挝贸易管理中不同商品有不同的管理规定,例如,木材贸易中原木、锯材等禁止出口,只有木材制成品才能出口;矿产品贸易中原矿不能出口,必须半加工品才能出口;药材贸易中大黄藤需向老挝政府申请配额后方能出口等。

  • 老挝进口商品主要按中国—东盟(10+1)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执行,即除敏感商品外,其余商品在2015年降为零关税,逐年降低另外,随对老援助和投资项目进入老挝的产品在实施期内可享受零关税。


【支付条件】


  • 由于中老银行之间没有业务住来,因此在双边贸易中不开信用证、不用定金等支付方式,主要通过现金交易,在现金交易中应注意规避汇率险和信用风险等。


【商品质量和服务】


  • 由于老挝和泰国之间的文字、信仰、习俗、气候、地理条件相近,挝公民容易接受泰国产品,而中国产品要进入老挝开展市场,必须了解泰国同类产品的质量、性能、包装等,尤其在商品包装的文字方面,以及在稳定供货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有竞争性,同时注意商品要适应老挝炎热的气候


【商务礼仪】

  • 由于老挝语是特殊语种,中方熟练掌握的人不多,在投资贸易的交流合作中因语言不通或不准确,使很多商机失之交臂,一个好的老挝语翻译很重要。老挝是佛教国家,十分讲究礼仪,尊重当地风俗、礼节、规矩及卫生要求十分重要



下篇预告:

在明日的推送中,我们将介绍申浩外事委员会一行7人对老挝投资环境与法律、政策考察的次日行程,并附上“一带一路”投资指南老挝篇(二)——土地、税收、劳务篇。


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依据作者个人对法律、案例以及结合自身经验而形成,不对其准确性做完全的保证,不代表申浩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

本文为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版权归署名的作者所有,转载须经作者本人同意。本文可通过微信转发功能全文无修改之转发,不允许通过复制等方式全部或部分的方式于其他账号中的再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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